中国民航网讯:为贯彻落实全国民航机场建设管理工作会议精神,进一步明确专业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要求,推动“四个工程”“四型机场”和“品质工程”建设,3月7日,民航局召开视频会议,宣贯新修订的《运输机场专业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》(CCAR-165-R1)规章,并就进一步做好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提出要求。
会议介绍了规章的修订背景、修订方针和修订要点,并对具体条文进行了解读。首都机场集团、厦门市机场片区指挥部、广东省机场集团工程建设指挥部、西部机场集团机场建设指挥部、乌鲁木齐临空开发建设投资集团代表建设单位发言。质监总站负责人对规章培训和监督执行提出了要求。机场司负责人结合近年来的机场建设和工程监督发展情况,分析了质量监督管理面临的形势任务,并对后续的规章贯彻实施进行了工作部署。
会议认为,“十三五”时期机场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。聚焦法规标准体系,机场建设领域基础保障能力显著提升;聚焦市场开放,机场建设领域市场主体数量和实力显著提升;聚焦系统管控,工程管理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;聚焦示范引领,重大建设项目彰显能力显著提升;聚焦技术突破,工程科技创新支撑作用显著提升;聚焦深化改革、民航质量监督能力显著提升。
会议指出,要深刻认识“十四五”时期质量监督管理面临的形势任务。规划建设的高峰给施工安全带来了更大压力,市场建设主体的新、小、变、散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,传统监督方式难以适应现代化的监管需要,现代工程管理对建设管理模式提出了更高要求,品质工程建设给工程质量提出了更高标准。
会议要求,各单位要以贯彻实施165部为契机,全力打造“品质工程”,促进机场建设高质量发展。提高政治站位,充分认识做好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;落实主体责任,齐心协力防控质量安全风险;围绕智慧主线,用信息化手段促进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提升;加强监督管理,促进质量安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。
会议强调,要以此次宣贯为契机,多措并举抓好会议精神的传达学习和规章的后续落实。各地区管理局和质监机构要发挥监督规章落实的“铁榔头”作用,深化专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治理,为打造“品质工程”当好“护航者”。
民航各地区管理局,民航质监机构,各运输航空公司、各运输机场公司、各机场建设指挥部,有关局属单位,中国航油,有关勘察、设计、施工、监理、检测等单位通过视频或直播形式参会。
据了解,新版165部进一步明确了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,参建单位的质量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,监督管理的具体环节和内容,以及各参建单位的法律责任。规章由2007版的41条增至118条,对质量监督由原来“监督机构怎么督”的管理思维向“从业单位怎么做、监管单位怎么管、法律手段怎么用”的治理思维转变。《规定》将于今年3月15日正式施行。